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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16岁少年反杀案思考:“恶势力”有没有正当防卫的权利?

2021-09-03 来源: 网易 原文链接 评论0条

关于被打,最开始大家接受的教育是——“你打我,我打你,打来打去都是借别人的手打自己”,所以习惯性退一步海阔天空;“昆山反杀案”发生后,人们开始意识到——原来被人追着打,还手回去是可以的,这叫“正当防卫”;现在所有人都在思考一个问题——“恶势力”有没有正当防卫的权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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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所以会有一个这样的思考,是因为2020年5月8日发生的江西16岁少年反杀案,一审时媒体能得到的资料有限,许多细节都不怎么清楚,很多人同意少年量刑太重了,不过2021年8月31日二审择期宣判,9月1日晚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该案案情通报,前因后果都得到了补充,不少人就开始嚷嚷:判轻了!

思前想后,看来看去,发现很多人前后观点发生改变在于,这个16岁少年是有前科的,所以他本不是什么好人,打斗中肯定主观上存在想要狠狠伤害对方的心,正当防卫都算不上,更别说纠结是不是防卫过当,还有是不是量刑畸重了,那么这整件事情到底怎么回事?其实还得从2019年开始说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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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岁少年是个00后,平时为人如何不知,其母亲倒信任他是个乖小孩,不过其实2019年这位16岁少年,就经常在永新县城和深圳和不良分子组成恶势力团伙,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公安机关指控他参与聚众斗殴犯罪两起、非法拘禁犯罪事实一起、寻衅滋事违法事实三起,他根本不是母亲眼里的宝宝,而是一片早已经见不得光的苔藓。

2020年5月8日发生的那起反杀事件,也还得从4月23日开始说起,当时通过短视频,16岁少年认识了肖某某,他的同伴之一肖甲乙认识了刘某丙,两位女孩在5月7日晚上被他们接到了安福县城锦洋宾馆的410房间,5月8日晚上也认识刘某丙的王某锋在宾馆附近看到了她,约她出去玩,刘某丙拒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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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王某锋并未死心,知道她住在410房间之后,就再次去敲门找刘某丙,仍然打算要约她,综合两次媒体报道的细节来看,这里虽然省略了一部分,不过依然能知道,这一次女孩也是不愿意去的,于是16岁少年就打开门,告诉王某锋等人,这里没有他们要找的人,16岁少年的语气如何,眼神如何不清楚,但王某峰却认为自己被冒犯了。

这些人总是把面子看得很重要,比人稍微不耐烦两句,或者只是冷淡以待,他们就觉得自己被侮辱了,总而言之王某峰气不过,就约了4个朋友,带着匕首和柴刀,准备去教训教训他,需要知道的是因为吴某锋两次敲门,于是肖甲乙打电话叫人带梭标过来,只是梭标还没到,王某锋用总卡强行进入了410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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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着王某峰等人对16岁少年破口大骂,后来就演变成了对骂,对骂犹觉得不够,王某峰率先带着人动气了手,中间他又叫了3个人,一共15个人在内,不过王某峰这边只有5个人动了手,攻击了16岁少年,16岁少年受伤被固定了钢板的左手被人打到,他害怕,所以掏出了折叠水果刀捅去,最终造成两人轻伤,罗某抢劫无效死亡。

随后16岁少年和其家长以20万元,同王某峰家属达成和解,2021年5月31日该案一审开庭,法院认定16岁少年为防卫过当,为“故意伤害罪”,16岁少年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,加上开始提到过的一次满16岁以后的聚众斗殴罪,被判3年,合并执行为10年有期徒刑,6月8日检察机关提出抗诉,认为法院判决量刑畸重、轻罪重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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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时候就有媒体断章取义,因此不少人以为是1对8,其实1对5,也以为16岁少年只是无辜群众,纷纷义愤填膺觉得这量刑确实是重了,8月31日二审辩护律师也开始为16岁少年辩护为“特别防卫”,即对正在进行行凶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负刑事责任。

二审并未当场宣判,而是择期宣判,所以现在大家还不知道结果,但因为9月1日晚上的案情通报,大家知道了根本双方都是小混混,16岁少年还有那么多令人发指的前科,因此就觉得他根本不值得同情了,也因此觉得大概率不是什么正当防卫,说不定就是没有明着说的聚众斗殴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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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否为正当防卫、特别防卫、量刑是否畸重,这需要大量细节进行佐证,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结果,就说到恶势力能不能有没有正当防卫的权利,那当然是有的,现行的法律条文规定,已经服刑完毕的罪犯返回社会后,其公民自卫权在内的所有权利(除明确规定的限制外)一并恢复,所以一切当“实事求是”,以案件本身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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