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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艳芳胞兄告电影公司致众叛亲离,为省钱没请律师,被指胜诉偏低

2021-12-06 来源: 新浪 原文链接 评论0条

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突然状告电影《梅艳芳》制作方侵权,不只是要求片方停止侵权,更公开索赔。以梅启明的过往的行为操守来分析,他告片方侵权的目的多半不是因为想要维权,而是想要从中获得赔偿。不过梅启明这一次不只是胜算不大,还尝到了众叛亲离的滋味。事情被曝光后,从前与他同一阵线的母亲覃美金调转枪头痛斥他财迷心窍,如今他的第二任妻子也对他的行为表示不屑,直斥对方没良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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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从法律的角度来说,梅启明虽然注册了梅艳芳的商标属实,但是他的胜算并不大,反而很有可能会因为损害别人的知识产权,由原告变被告。如果真的走到这一步,梅启明真的就是得不偿失,自己把自己推向了深渊,令本来就已经不好的名声,变得更不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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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启明的名声在坊间早就已经烂透了,他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不事生产,全靠梅艳芳的遗产过活,并且为人相当不知足。在过去18年,他频频与母亲覃美金四处“招摇”,为争夺梅艳芳的遗产想尽各种办法,根本就不顾颜面,也正是这样,他与母亲一起被媒体封为“遗产界的KOL”,贪钱成为了他最大的标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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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除了贪钱之外,梅启明私生活还不检点。70岁的梅启明有过两段婚姻,如今第二任妻子是马来西亚人士Joey,对方比他小16岁,两人育有一个13岁的儿子。不过Joey与儿子这些年已经返回马来西亚生活,梅启明以照顾梅妈为名留在了香港独自生活,夫妻俩分隔两地。而在2021年8月梅启明曾被媒体曝光与一名金发女子十指紧扣逛街,女方被指是小三,对此梅启明并不否认,还声称没有问题,完全不把妻子放在眼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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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物极必反,太过自以为是,总有一天就会众叛亲离,简单来说,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个度,过头了就是自找苦吃,如今梅启明就尝到了这个恶果。这一切就是从他开始提告《梅艳芳》片方开始的。这一次没有任何一个人站在他这一边,就连母亲覃美金在获悉此事之后,都忍不住痛斥儿子财迷心窍,只不过老人家年事已高,根本无力阻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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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接着就是梅启明的妻子,近期她从马来西亚返回香港,在接受隔离后出关,马上就有媒体采访她,针对的是梅启明有小三以及状告《梅艳芳》片方这两件事。梅启明的妻子坦言对丈夫在外有小三毫不知情,从来就没有纵容对方在外沾花惹草。而以Joey的态度来看,她与梅启明的关系并不是太好,她暗示梅启明已经很久没有给自己与儿子生活费,更痛骂对方没良心,相信这才是她会返回到马来西亚生活的原因。而对于梅启明控告《梅艳芳》片方这件事,她直言对方不是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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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众叛亲离,没有人支持,不过梅启明依然我行我素,根本就不当一回事。他始终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完全没有问题,甚至觉得自己依然占上风,有胜诉的把握。从表面上来看梅启明状告电影公司侵权一事,他的确是有理有据,因为“梅艳芳”的商标的确为他所注册并拥有,但是如果真的要打官司,梅启明的胜算又不是很大,甚至还会面临被反告的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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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某知名律师对梅启明这个案子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。他表示注册商标很简单,也很容易,人人都能注册,但是打官司就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。不是因为某某申请了商标名,就能完全占有这个名字,特别是这类索赔官司。梅启明如果想要借着梅艳芳这个商标胜诉并索赔,他就要证明自己曾经协助过梅艳芳成名,或者对梅艳芳的成名做过很大的贡献,一般情况下,如果他是梅艳芳的经纪人或是唱片制作人或是导演,胜算才大,否则只是拥有一个商标名就想索赔基本没有说服力。如果这样都成立,那梅启明岂不是还可以状告唱片公司,以及其他电影公司?说到底就是梅启明把事情想得太过简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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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梅启明所提交的入禀状,是本人亲自撰写的,而不是由专业律师所写。这说明梅启明想省下律师费,根本就没有请律师团队为他出谋献策,由此也见他的格局太小,根本就没有充分准备。而未来一旦要去到打官司的程度,梅启明就要聘请律师,这个费用不小,加上他的胜算不大,如果输了官司,不只是要自己给律师费,还要支付电影公司的诉讼费,绝对是得不偿失,而最后赔偿没拿到,还惹得一身臭。

PS:图片均来自互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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